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14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196号
产生日期:2010-04-26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4-2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包括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标准、核定概算总投资等
常发改[2010]19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
道路及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196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常建〔2010〕74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 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巾被总厂、荆溪村地块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
  该工程包括东下塘路和乌衣浜路。其中东下塘路西起晋陵中路,东至乌衣浜路,长203米;乌衣浜路北起东下塘路,南至吊桥路,长272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化、综合管线、附属工程等。
  (一)道路工程
  1.标准横断面:东下塘路为2.5米人行道+7.0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乌衣浜路为1.5米人行道+9.0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
  2.车行道路面结构: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砼+5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砼+1厘米沥青下封层+20厘米二灰碎石+20厘米10%石灰土+土基压实处理。
  (二)绿化工程
  绿地位于南市河南岸,以乌衣浜路为界分为东西两块,西块在南市河与拟建东下塘路之间,东块在老东下塘路与荆溪村地块之间,绿化面积分别为1350平方米和2280平方米。
  (三)综合管线工程
  雨水、污水、给水、通信、燃气、供电、路灯等相关管线同步配套建设。
  (四)附属工程
  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一并实施,同步建成。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东下塘路为30公里/小时,乌衣浜路为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930万元,其中乌衣浜路(淘沙巷~吊桥路)拆迁费529万元,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乌衣浜路(淘沙巷~吊桥路)工程投资119万元,由常州市荆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东块绿化(荆溪村段)、乌衣浜路(东下塘路~淘沙巷)拆迁费和东下塘路(晋陵中路~乌衣浜路)、乌衣浜路(东下塘路~淘沙巷)道路及绿化等工程投资4172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110万元,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结各类相关前期手续,且项目须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文)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
  六、请你局进一步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期间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等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控制工程用地和投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