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明路(延陵东路~中吴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103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174号
产生日期:2010-04-09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4-1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沟通城市南北交通,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明路(延陵东路~中吴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7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明路(延陵东路~中吴
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10〕17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大明路(延陵东路~中吴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0〕54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沟通城市南北交通,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大明路(延陵东路~中吴大道)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延陵东路,南至中吴大道,全长1014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40米,标准横断面:4.5米非机动车道+2米机非分隔带+12米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12米机动车道+2米机非分隔带+4.5米非机动车道;对延陵东路与该工程交汇路段约363米进行改造,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标准横断面:2.5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
  2.道路两侧各实施20米宽的绿化带。
  3.该工程跨越老运河处新建三跨62(20+22+20)米的简支板梁桥1座,桥宽52.1米;拓宽改造大明路跨越规划河道处的1座单跨简支板梁桥,桥宽58.24米。
  4.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通航净空:无通航要求,老运河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6.0米;规划河道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0米。
  3.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860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拆迁费、道路、桥梁及绿化等工程投资16152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费2000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453万元,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国土资涵〔2010〕20号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局2008年12月18日审定的大明路道路规划、市规划局2009年12月16日审定的大明路(东方东路~武进区界)两侧绿化规划、常环管〔2010〕26号环评批复。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细化完善拆迁安置方案和计划,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2.进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各配套管线工程在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同时注意杆线迁移对道路和管线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3.深化车道、站台、道路交叉口、桥梁等结点设计,确保车流通畅、行人安全。
  4.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七、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八、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