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蓉高速至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0-0008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0]152号
产生日期:2010-03-26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2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研究批复沪蓉高速至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包括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标准、概算总投资等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蓉高速至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152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蓉高速至常州机场
专用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10〕152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报批沪蓉高速至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交计〔2010〕6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常州机场净空保护要求,确保机场飞行安全,进一步完善机场外部交通组织,我委于2010年3月12日召开了《沪蓉高速至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调整方案审查会》, 并形成方案调整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要求,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完善了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文本。经研究,现将该工程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二、工程建设规模
  高架桥:北起罗溪镇环城路平交以南,西至常州机场航站楼,全长2.56公里。其中高架桥双向四车道部分长1.56公里,高架桥接航站楼部分(单向双车道)长1公里。
  地面道路:北起改造后的罗墅湾收费站出口,西至龙城大道,全长2.607公里。其中主线长2.307公里,环城路至239省道段长0.3公里。
  三、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架桥、地面道路、综合管线、附属工程等。
  (一)高架桥工程
  1.高架桥双向四车道部分桥梁全宽18米,断面型式:2×0.5米护栏+2×0.5米路缘带+2×(3.5 +3.75)米行车道+0.5米中分带;高架桥接航站楼部分桥梁全宽9米,断面型式:2×0.5米护栏+2×0.5米路缘带+2×3.5米行车道。
  2.车行道路面结构:4厘米SMA-13 +6厘米sup-20(改性沥青)
  (二)地面道路
  1.路基全宽27米,断面形式为:2×2.5米硬路肩+2×8.5米行车道+5米中央分隔带。主线两侧分别实施26.5米宽绿化带;环城路至239省道段两侧分别实施16.5米的绿化带。
  2. 车行道路面结构:收费站出口至环城路段: 4厘米SMA-13+6厘米sup-20(改性沥青)+8厘米sup-25+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10%灰土;环城路至道路终点段:4厘米 SMA-13+8厘米sup-20(改性沥青) +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10%灰土。
  (三)综合管线
  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相关管线同步配套建设。
  (四)附属工程
  罗墅湾收费站的改造、交通标志系统、电子系统、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一并实施,同步建成。
  四、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设计速度:高架桥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行车速度为60公里/小时。
  2.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桥涵洪水频率:1/100;桥梁净宽:高架桥双向四车道部分为2×净-8.5米,高架桥接航站楼部分为1×净-8.0米。
  3.其它技术指标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和《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规定值,并参考《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执行。
  五、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48265万元,其中高架桥、地面道路、绿化、收费站改造等相关费用36285万元,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及安置费11980万元由新北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同时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结各类相关前期手续;且项目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
  七、请你局进一步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期间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等的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控制工程用地和投资。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