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复兴村委地块配套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35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614号
产生日期:2009-12-25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2-2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美化滨河景观,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复兴村委地块配套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61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复兴村委地块配套绿化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61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37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美化滨河景观,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市政工程管理处按市规划局2009年7月22日审定的“复兴村委地块配套绿化规划”实施复兴村委地块配套绿化工程。
  二、工程主要内容:
  1、拟建工程位于中吴大道与长江中路交叉口西北侧,包括白荡河南侧绿地和串心河东岸绿地,其中:白荡河南侧绿地位于地块北侧,宽16-60米绿化带;串心河东侧绿地位于地块西侧,宽16米绿化带;规划总用地面积22570平方米。
  2、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防洪堤修补加固、土方、园林、绿化以及安装等配套工程。其中:园路面积682平方米,道路铺地面积1518平方米,浜河栈道面积1460平方米,土方工程15000立方米,地被种植15500平方米。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889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常国土资函〔2009〕182号用地预审意见和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意见,进一步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加强工程投资管理,控制项目投资,保证工程质量。详细设计时,应结合景观效果与使用功能,并注重风格统一。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