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蓉高速~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33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22号
产生日期:2009-12-09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2-1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配合常州奔牛机场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改善机场区域道路通行条件,尤其是加强与沪蓉高速公路的联系,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蓉高速~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422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沪蓉高速~常州机场专用
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422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报批沪蓉高速至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交计〔2009〕4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常州奔牛机场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改善机场区域道路通行条件,尤其是加强与沪蓉高速公路的联系,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沪蓉高速至常州机场专用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高架桥及高架桥下道路。
  1、高架桥:北起改造后的罗墅湾收费站出口,西至在建机场货场出口东,呈弧形。高架桥全长约1.96km,全宽18.0m。
  2、高架桥下道路:北起改造后的罗墅湾收费站出口,西至常州市新机场路,呈“L”型,长2.74km,路基全宽27.0m。
  同步对罗墅湾收费站进行相应改造。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229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批准的相关规划,在深化交通量预测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确定桥梁、道路的横断面构成等主要技术指标;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办理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未经我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并办理相关法定手续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