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街景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323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564号
产生日期:2009-11-2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2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巩固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2009]564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街景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城市主要道路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街景美化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564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常城管〔2009〕6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巩固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你局下辖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2010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街景美化整治工程是必要的。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整治范围:2010年常州市城市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街景美化工程包括中心城区整治工程和对2006-2008年已整治道路提升二部分工程。其中对高架二期两侧、站前路、竹林北路、永宁路、新堂北路、劳动东路、吊桥路、龙游路、劳动中路、迎宾路、光华东路等11条道路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对劳动西路、怀德路、关河西路、清凉路、延陵西路、长江路、晋陵中路、新昌路、新府路、兰陵路、勤业路、机场路、北大街、和平路等14条2006~2008年已整治道路实施景观提升工程。
  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治;楼宇照明、户外广告、门楼牌匾整治改造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7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进一步明确整治工程范围、深化实施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文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前期审核程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