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月季路(星港大道~水杉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9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543号
产生日期:2009-11-12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1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月季路(星港大道~水杉路)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包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常发改[2009]54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月季路(星港大道~水杉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月季路(星港大道~水杉路)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9〕543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月季路(星港大道~水杉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常建〔2009〕34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月季路(星港大道~水杉路)工程初步设计文本,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星港大道,南至水杉路,全长约100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4米。
  2、道路跨越海蜇浜处新建1座单跨16米简支空心板梁桥,宽24.6米,总长21米;跨规划北护场河处新建1座单跨13米简支空心板梁桥,桥宽30.6米,总长18米。
  二、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横断面:4米人行道+16米行车道+4米人行道。
  2、车行道路面结构: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玄武岩骨料)+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1cm沥青下封层+36cm二灰碎石+20cm10%石灰土+土基处理压实。人行道结构为:5cm预制砼人行道板+3cm1:3水泥砂浆+5cmC15细石砼+15cm6%石灰土。
  3、跨海蜇浜桥桥梁断面为:0.3米栏杆+4.0米人行道+16.0米车行道+4.0米人行道+0.3米栏杆,总宽24.6米,桥梁总长21.0米,规划河道中心线与道路中心线斜交75度;跨规划北护场河桥桥梁断面为:0.3米栏杆+4.0米人行道+22.0米车行道+4.0米人行道+0.3米栏杆,总宽30.6米,桥梁总长18.0米,规划河道中心线与道路中心线斜交67度。
  4、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为15年。
  5、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人群荷载3.5KPa,梁底标高按不低于3.9米控制,抗震设防等级为7度。
  6、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投资概算为603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及道路、 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5756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投资274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