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2010年城际铁路(市区段)两侧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80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509号
产生日期:2009-11-04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0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以崭新的路容路貌迎接2010年第17届省运会在我市召开,根据市区路容路貌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2010年城际铁路(市区段)两侧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50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2010年城际铁路(市区段)
两侧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9〕509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常城管〔2009〕57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以崭新的路容路貌迎接2010年第17届省运会在我市召开,根据市区路容路貌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由你局下属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2010年城际铁路(市区段)两侧市容环境提升工程是必要的。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重点对沪宁城际铁路两侧市容环境进行提升,主要涉及戚区、天宁区和钟楼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沪宁城际铁路两侧建筑物整治出新;楼宇照明、户外广告、门楼牌匾整治改造。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899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规范要求编制,并需进一步明确整治工程范围、深化实施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落实情况等内容,严格控制建设投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