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经120路(河海东路-北塘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66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81号
产生日期:2009-10-22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0-2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满足东经120公园建成后的交通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审定的“东经120路道路规划调整”,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经120路(河海东路-北塘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8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经120路(河海东路~
北塘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81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东经120路(河海东路~北塘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09〕29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满足东经120公园建成后的交通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2009年7月10日审定的“东经120路道路规划调整”,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东经120路(河海东路~北塘河段)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河海东路,南至正在建设的东经120路北塘河桥,长858米,一般路段道路宽38米,横断面:15米车行道+8米中央绿化带+15米车行道;道路两侧配套建设各21米宽的绿化林带(各包括5米宽人行道)。
  2、道路跨越龙塘浜处新建单跨20米简支板梁桥1座,桥宽54.1米,桥长24.74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汽车荷载;抗震设防等级:7度;龙塘浜无通航要求,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2米。
  3、各类管线按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3748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7000万元,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道路、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6217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531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细化完善拆迁安置方案和计划,依法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2、进一步研究新建道路、各配套管线工程在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
  3、深化车道、站台、道路交叉口、桥梁等结点设计,确保车流通畅、行人安全。
  4、结合道路建设区域特点,道路及绿化工程应按照功能性、景观性、生态性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5、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待初步设计审批完成,本工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结各类相关前期手续,且项目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见附件)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