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三杰纪念堂、烈士骨灰纪念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5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73号
产生日期:2009-10-10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0-1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弘扬常州三杰精神,褒扬烈士,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三杰纪念堂、烈士骨灰纪念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7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三杰纪念堂、烈士骨灰
纪念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73号

市民政局:
  你局常民办〔2009〕2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弘扬常州三杰精神,褒扬烈士,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同意市烈士陵园按规划实施常州三杰纪念堂、烈士骨灰纪念堂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669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常州三杰纪念堂、祭扫接待厅、革命烈士骨灰安放及事迹多媒体展示用房。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763万元,其他费用237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预算内投资280万元外,其余由市财政拨款和烈士陵园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