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丽华三村地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4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56号
产生日期:2009-09-2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9-2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丽华三村地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及工程投资概算
常发改[2009]45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丽华三村地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丽华三村地块廉租房和公共
租赁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9〕456号

市房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教育局丽华三村地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常房发〔2009〕8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丽华三村地块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及工程投资概算。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幢6层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住宅楼,外立面装饰主要采用乳白色涂料,户型以40、50、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建筑类别3类,耐火等级2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其中:1号楼底层为配套公建用房,3号楼底层西侧单元设物业管理用房,2号楼和4号楼底层设半地下室非机动车库。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1373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950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公建面积780平方米。半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038平方米。
  三、该项目结构形式住宅部分采用砌体结构、1号楼底层配套公建部分采用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2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给排水、消防、电气、节能等相关内容应按规范要求设计并实施。
  四、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6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4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1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请你局协助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在规划、用地、环保、节能、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
  特此批复。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