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224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417号
产生日期:2009-09-07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9-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民生,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审定的“华丰路(环镇路~富民路)道路规划”、“华丰路(富民路~潞横路)道路规划”及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原则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2009]417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417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09〕265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民生,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局审定的“华丰路(环镇路~富民路)道路规划”、“华丰路(富民路~潞横路)道路规划”及市国土局2009年8月25日出具的常国土资发〔2009〕124号、〔2009〕128号用地预审意见,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华丰路(环镇路~潞横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南起潞横路,北至规划环镇路,长154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4米,横断面形式:4米人行道+16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道路跨越规划河道处新建跨径20米简支板梁桥1座,桥宽24.6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汽车荷载;抗震设防等级:7度;通航净空:无通航等级要求,梁底标高不低于4.2米。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321万元,其中道路、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2003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费2991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承担;给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投资327万元,由各专业单位自筹。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研究各配套管线在工程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同时注意杆线迁移对本道路和管线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2、初步设计阶段请充分考虑道路交叉口渠化、公交站点布置等问题。
  3、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前期手续,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见附件)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二○○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