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轨配套--大明路(东方东路-延陵东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70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131号
产生日期:2009-03-25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4-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路网,畅通铁路南北两侧交通,提高城市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市规划局审定的“大明路道路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轨配套--大明路(东方东路-延陵东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13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轨配套—大明路
(东方东路~延陵东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131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5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路网,畅通铁路南北两侧交通,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提高城市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市规划局2008年12月18日审定的“大明路道路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大明路(东方东路~延陵东路)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东方东路,南至延陵东路,长1708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40米,横断面形式:4.5米非机动车道+2米机非分隔带+12米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12米机动车道+2米机非分隔带+4.5米非机动车道,道路两侧各建设20米宽绿化带(含3米人行道)。
  2、保留现状穿越铁路地道,在现状地道西侧加拓3孔32(8+12+12)米下穿铁路地道;铁路地道引道总宽61.3米,横断面形式:7米地面铺道+8米非机动车道+1.65米分隔带+12米机动车道+4米分隔带+12米机动车道+1.65米分隔带+8米非机动车道+7米地面铺道;拆除地道南侧原戚电厂上跨老地道的桥梁,在桥梁位置处新建4孔38(8+12+12+6)米框架桥;配套建设雨水泵站1座。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煤灰管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地道引道机动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沥青混凝土15年,水泥混凝土30年。
  2、地道箱身设计荷载标准:中-活载铁路荷载、城-B级汽车荷载;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道净空高度:机动车不小于5米,非机动车不小于3.5米。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0091万元,其中集体土地内的征地拆迁费5000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国有土地拆迁费及道路、地道、绿化等工程投资34120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他建设内容投资971万元,由相关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鉴于铁路地道与箱身以外部分由两家测量单位进行测量,请对坐标及高程系统进行联测,以便施工控制。
  2、鉴于本工程涉及铁路部分建设由铁路部门负责实施,请你局与铁路部门进一步沟通,做好相关事宜的衔接工作。
  3、请你局结合沪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进一步研究本项目及各配套管线在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特别是对现状戚电厂需迁移的管道,可在保证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加以利用,同时注意杆线迁移对本道路和管线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4、结合道路建设特点,道路及绿化工程应按照功能性、安全性、生态性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5、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