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镇东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9-00046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9]113号
产生日期:2009-03-15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3-1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环城路网,满足地块开发后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市规划局审定的“镇东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道路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镇东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11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镇东路 (东方东路~东方
二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9〕113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9〕47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环城路网,满足地块开发后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市规划局2009年2月7日审定的“镇东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道路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镇东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北起东方东路,南至东方二路,长1196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横断面形式:3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机非绿化分隔带+23米机动车道+2米机非绿化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2、道路跨越政新河处新建跨径为16米的单跨简支板梁桥1座,桥梁总宽43.6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标准: CJJ77-98;抗震设防等级:7度;通航净空:无通航等级要求,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3.9米。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669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2000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4329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各专业管线投资363万元,由相关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进一步研究道路、各配套管线工程在路网、管网中的衔接、配合、预留等问题,同时注意杆线迁移对本道路和管线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2、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3、该工程实施期间环评请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常环管[2009]23号”批复意见办理;用地请严格按市国土局“常国土资函[2009]11号”预审意见办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2.4507公顷)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占用项目所涉及的一般农田。
  六、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并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