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东路(青龙西路-竹林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6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521号
产生日期:2008-12-18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2-1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缓解青洋路交通流量大、道路拥堵现状,完善城市路网,为道路沿线居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东路(青龙西路-竹林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52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横塘河东路(青龙西路~竹林北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521号

市建设局:
  你局常建〔2008〕289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沟通青龙西路与竹林北路,是一条平行于青洋路的城市次干道。为缓解青洋路交通流量大、道路拥堵现状,完善城市路网,为道路沿线居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横塘河东路(青龙西路~竹林北路)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南起青龙西路,北至竹林北路,长751米,规划红线宽30米,为城市次干道。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牌、路灯、信号灯、智能交通、公交站台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343万元,其中征地拆迁3000万元,由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道路、绿化及其它工程投资1343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该批复仅作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该批复进行招投标工作,项目须待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