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消防特勤大队、特勤中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2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420号
产生日期:2008-10-28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1-1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消防特勤大队、特勤中队工程初步设计》,核定该工程总建筑面积、概算总投资等
常发改[2008]42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消防特勤大队、特勤中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8〕420号

市公安局:
  你局常公发[2008]87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消防特勤大队、特勤中队工程初步设计》。
  二、核定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2117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
  1.特勤大队业务楼。建筑面积6469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用房1850平方米,接警指挥中心、灭火作战研究室等用房1650平方米,士官公寓、军人俱乐部、礼堂、食堂等用房2969平方米。
  2.特勤中队综合楼。建筑面积3480平方米,其中备勤室、器材库等用房1080平方米,消防宣传室、军人俱乐部、健身房等用房1377平方米,消防车车库750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273平方米。
  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168平方米。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583万元,勘察、规费等费用297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澄路消防站拆迁补偿800万元及市财政拨款等渠道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开工报告,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