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9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61号
产生日期:2008-09-08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9-0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解决我市对河流水质监测频次少、自动化程度低、数据代表性差等问题,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361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
预警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361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和《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实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有效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解决我市对河流水质监测频次少、自动化程度低、数据代表性差等问题,根据《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常政办发〔2008〕18号)以及规划、国土、环保局相关批复文件,同意建设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配合省新建9个主要河流省、省辖市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个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组织新建16个主要河流辖市(区)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2个省辖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溧阳市新建2个辖市(区)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已建成的魏村水厂自动站部分仪器装备进行更新及丹金溧漕河黄埝桥水质自动站取水口进行改造。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169万元,其中省建站仪器、站房建设投资2080万元,由省级财政拨款;征地、站房、取水口建设等工程330万元由所在地辖市(区)政府承担;市建站征地、站房、仪器、控制中心和运行维护装备投资3759万元,由市财政承担。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