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丁剑路(五一路—常青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90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165号
产生日期:2008-05-06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5-0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规划丁剑路是戚墅堰区内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城市次干道,为进一步完善城东片区路网结构,提高路网服务水平,并为沿线地块开发提供良好的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丁剑路(五一路—常青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165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规划丁剑路是戚墅堰区内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城市次干道,为进一步完善城东片区路网结构,提高路网服务水平,并为沿线地块开发提供良好的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下属铁路建设处按市规划局2007年12月签发的“丁剑路(常青路—五一路)道路规划”,实施丁剑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拟建工程西起常青路,东至五一路,长721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道路跨越革新河处新建单跨2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梁桥一座。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该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路段=40公里/小时,交叉口=2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使用年限:15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城—B级汽车荷载;桥面横坡:2.0%;河道无通航要求,梁底按不低于3.9米(青岛高程)控制。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925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1111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道路、桥梁、绿化工程投资1619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它投资195万元由各相关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该项目必须在符合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进行建设。具体要求请按市国土局常国土资函〔2008〕12号用地预审意见执行。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