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8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133号
产生日期:2008-04-10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4-1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和《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实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有效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解决我市对河流水质监测频次少、自动化程度低、数据代表性差等问题,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2008〕133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和《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实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有效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解决我市对河流水质监测频次少、自动化程度低、数据代表性差等问题,根据《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常政办发〔2008〕18号),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市环境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见附表)。其中:配合省新建9个主要河流省、省辖市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个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市组织新建16个主要河流辖市(区)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2个省辖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溧阳市新建2个辖市(区)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已建成的魏村水厂自动站部分仪器装备及丹金溧漕河黄埝桥水质自动站取水口进行改造。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5932万元,资金来源由省、市及有关辖市(区)财政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深化项目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