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玫瑰路(怀德南路—学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2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96号
产生日期:2008-03-14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4-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玫瑰路位于怀德南路南侧,学府路北侧,是规划西林公园周边的一条重要的城市支路。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2008]9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玫瑰路(怀德南路—学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玫瑰路位于怀德南路南侧,学府路北侧,是规划西林公园周边的一条重要的城市支路。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申报的玫瑰路(怀德南路—学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工程北起怀德南路,向南穿过梅庄路至学府路,全长680米,道路红线宽20米;工程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39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钟楼区人民政府及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该工程由你局下辖常州市铁路建设处组织实施,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相关手续,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