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粮库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48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55号
产生日期:2008-02-05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4-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第四粮库地块位于南运河与新体西路相交处东北角、长江路西侧,为满足地块开发的交通出行需求,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2008]5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粮库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第四粮库地块位于南运河与新体西路相交处东北角、长江路西侧,为满足地块开发的交通出行需求,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下辖市政工程管理处按市规划局2007年12月28日签发的“第四粮配套道路规划”,实施第四粮库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东起长江路,西至南运河河岸以东,长345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该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15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239万元,其中道路工程及拆迁费用2185万元,由常州朗诗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它专业管线投资54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工程须待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〇〇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