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劳动西路西延(大仓路-怀德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4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52号
产生日期:2008-02-0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4-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格局,提高城市内环交通运行能力,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实施该工程
常发改[2008]52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劳动西路西延(大仓路-怀德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格局,提高城市内环交通运行能力,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劳动西路西延(大仓路-怀德路)工程是必要的。
  二、拟建工程西起大仓路,东至怀德路,全长80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跨越南运河处新建桥梁一座。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48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拆迁调查,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