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毛戴线(前潘公路—232省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63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30号
产生日期:2008-01-17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4-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提高区域路网网化程度,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2008]30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毛戴线(前潘公路—232省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
  为提高区域路网网化程度,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毛戴线(前潘公路—232省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一、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前潘(前黄-潘家)公路,向北经毛家村、再转向东经西仪庄、中仪庄、东仪庄,终止于232省道,路线全长约3.2 Km。
  二、建设规模和标准:拟改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km/h,改建后路面宽度为7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55万元。资金来源由争取省级补助和自筹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尽快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