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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实训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城市道路建设,满足学校教学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同意交通技师学院按规划实施实训楼工程。 二、该工程总建筑面积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30万元,其中前期费用160万元,土建费用714万元,其他费用46万元。资金来源由学校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