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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人才素质能力测评机房建设项目的批复 | |||||||||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建设“人才常州”、“和谐常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更好地为我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选拔和招聘人才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供科学规范的素质能力测评,同意你中心实施人才素质能力测评机房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40台终端机的机房教室一个、网络核心层交换机、测评服务器等设备,以及机房管理软件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该项目的实施应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特此批复。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