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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新北人民医院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合理布局卫生资源,逐步解决新北区卫生资源相对缺乏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同意市第四人民医院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人民医院一期工程。 二、该一期工程建筑面积 三、该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29255万元。其中土建费用14578万元,水、电安装费用9353万元,设备购置费2104万元,规费、设计等其他费用2350万元,基本预备费870万元。资金来源除新北区提供建设用地并补贴1000万元外,其余由医院自筹、申请银行贷款及争取市政府补贴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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