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丁堰官墩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6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439号
产生日期:2007-09-05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2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并核定了建设规模和投资额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戚墅堰区丁堰官墩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2007]439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丁堰官墩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

二、依据市规划局2006925审定的“丁堰拆迁安置小区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和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该工程主要建设9层住宅7幢,11层(局部12层、底层架空)住宅6幢,12层(底层架空)住宅1幢,14层住宅2幢,15层住宅4幢,16层住宅2幢和临街配套公建等。核定总建筑面积163629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148749平方米,配套公建14880平方米。另配建地下车库及储藏室22500平方米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989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丁堰鑫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办理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各项开工前的法定手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并报批开工报告。

五、请你局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常政发〔2003268号、常政发〔2004183号等文件有关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协调好相关问题,做好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