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菱加油站迁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7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386号
产生日期:2007-08-06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2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省经贸委“关于同意新建常州市红菱加油站的批复”,原则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2007]386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菱加油站迁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省经贸委“关于同意新建常州市红菱加油站的批复”,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市规划局20041221审定的“常州红菱加油站搬迁规划”方案,对通过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取得的红梅工业园门口地块建设加油站。

二、该项目位于城北干道西侧、竹林北路北侧,总用地面积37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配置地埋式储油罐5只,总罐容量(折合汽油)120立方米;配置加油机6台;营业和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576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6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五、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总投资等若有调整,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