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漕上路(大明路--五一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09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344号
产生日期:2007-07-1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完善城市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漕上路(大明路--五一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7]344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完善城市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辖铁路建设处按市规划局签发的“漕上路(大明路--五一路)道路规划调整”实施漕上路(大明路--五一路)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1、该工程西起大明路,东至五一路,道路基本平行于东方大道,全长2915,红线宽40,横断面形式为:2.5人行道+3.5非机动车道+3.0机非绿化分隔带+22.0机动车道+3.0机非绿化分隔带+3.5非机动车道+2.5人行道。

2、道路跨越三条规划河道处各新建单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梁桥一座,跨径分别为131613,桥宽分别为40.646.640.6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他配套工程。

4、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5、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城—A级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标准:CJJ77-98;抗震设防烈度:7度;通航净空:河道均无通航要求,其中13跨径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3.916跨径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2

6、道路设计请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及预留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

7、该工程涉及其它应注意相关事项,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办理。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0636万元,其中道路、桥梁、绿化等6246万元投资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费用13711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他679万元投资由各专业管线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市国土局《关于漕上路(大明路--五一路)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0720号),进一步落实用地手续;并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项目需待各项法定手续完善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