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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采菱村委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格局,提升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满足采菱村委地块开发建成后的交通通行和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美化城市环境,同意你局下辖铁路建设处按市规划局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项目包括离宫路、凤凰路、河滨东路三条道路及新运河北侧滨河绿地。其中离宫路西起凤凰路,东至青洋路,长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设计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V=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570万元,其中道路、绿地工程投资2143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费用6152万元,由雕庄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其它投资275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 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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