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进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0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323号
产生日期:2007-07-04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改善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调整功能区域布局,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常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经研究,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进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7]323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调整功能区域布局,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常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经研究,同意武进人民医院实施综合病房楼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其中综合医疗用房面积41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急诊急救中心、功能检查中心、手术与ICU中心、标准护理单元等,地下车库、人防设施面积80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0809万元,其中土建费用6370万元,水电安装、绿化等费用3523万元,监理、勘察等费用601万元,基本预备费315万元。资金来源由医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