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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进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7]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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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调整功能区域布局,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常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经研究,同意武进人民医院实施综合病房楼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0809万元,其中土建费用6370万元,水电安装、绿化等费用3523万元,监理、勘察等费用601万元,基本预备费315万元。资金来源由医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