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实训中心、教学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0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277号
产生日期:2007-06-11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配合市政道路建设,保证学校正常开展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同意该工程
常发改[2007]277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实训中心、教学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市政道路建设,保证学校正常开展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同意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建设实训中心、教学楼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实训中心大楼72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实习中心、科研中心和教室;教学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教学用房。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30万元,其中前期费用159万元,土建费用728万元,后期配套、不可预见费等其它费用43万元。资金来源由交通技师学院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