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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武进新城区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卫生资源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同意市二院按规划实施整体迁建。 二、该工程总建筑面积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8681万元。其中前期费用5013万元,土建费用30226万元,装修费用8573万元,水电(含智能化)费用7582万元,暖通费用6994万元,设备购置费用2113万元,后三通费用952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2573万元,财务费用(含不可预见费)4655万元。资金来源除常州市及武进区政府提供部分贷款贴息外,其余由医院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