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翻建传票库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069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79号
产生日期:2007-03-02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1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满足你行业务发展需要,原则同意按市规划局2006年11月22日审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传票库中心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实施该工程
常发改[2007]79号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翻建传票库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你行业务发展需要,原则同意你行按市规划局2006年11月22日审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传票库中心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在迎宾路33号院内,翻建传票库房。
  二、翻建传票库房建筑面积2314平方米,本建筑限用于传票等资料堆放储存,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三、翻建传票库房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行自筹解决。
  四、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该项目须按商业(金融)用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五、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工作,妥善处理好与东侧老住宅的关系,并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保、建设、消防等各项前期手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完成各项法定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总投资等若有调整,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