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2006]451号
来文收悉。根据《关于加强对全市基础通信管线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常计〔2001〕第353号)精神,按照对市区范围内基础通信管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的要求,经研究,同意邹傅路、学府路等30个路段的基础通信管道列入2006年建设计划(详见附表),建设资金由你公司筹措解决。 希望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抓紧开工建设。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