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常州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及塔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6-0003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6]389号
产生日期:2006-11-20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1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加快你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步伐,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学院教学、实训用房不足的困难,同意该工程
关于常州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及塔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6]389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根据市政府2006年6月9日第24号会议纪要精神,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及塔楼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及塔楼工程。其中塔楼为钢筋混凝土建筑物,面积约16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雷达工作机房;塔楼顶部安装直径约11米的球型雷达天线。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516万元,其中雷达设备投资约2000万元,塔楼土建、安装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约516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国气象局出资2000万元外,其余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