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延陵东路8、9、10号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6-0000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6〕320号
产生日期:2006-10-08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3-1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延陵东路8、9、10号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6〕320号
关于延陵东路8、9、10号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为完善城市路网,促进道路沿线地块开发,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下辖铁路建设处实施延陵东路8、9、10号 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
  二、   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主要包含规划道路一、西关河弄两条道路以及关河西岸绿化工程。道路包含规划道路一和西关河弄两条道路。两条道路均北起武青路,南至延陵东路。其中规划道路一长124米,红线宽度为16米;西关河弄长127米,红线宽度为9米。关河西岸绿地位于西关河弄与关河之间,面积约950平方米。
  2、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供电、通信等各类杆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   设计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V=20公里/小时;使用年限:10年。
  四、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605万元,其中道路、绿化工程159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费用1418万元,由江苏天顺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管线工程投资28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