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公布常州市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1-00117
主题分类:义务教育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教育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1〕26号
产生日期:2011-12-27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1-0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共遴选出常州市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8个,并对基地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关于公布常州市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常教基〔2011〕26号

常教基〔2011〕26号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的通知》(苏教基〔2011〕2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启动常州市基础教育课程基地建设的通知》(常教基〔2011〕15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共遴选出常州市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8个,现予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课程基地建设。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课程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确定一批辖市区级普通高中级课程基地,指导各学校加强课程基地建设,以课程基地建设为突破,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变革教与学的方式,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加大投入,争取社会资源,多渠道落实建设经费。各地要根据国家“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的要求,加强对课程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各校要积极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确职责,细化建设方案,迅速启动课程基地建设。课程基地建设的责任主体在学校。每个项目的建设期为一年,主体内容原则上一年内完成。各地、各校要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对照建设要求,完善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确保课程基地如期建成。
  四、严格督查,加强绩效评估,确保课程基地建设效果。各地要认真落实以建设内容为重点的课程基地建设情况。市有关部门将对年度课程基地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视导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整改等次,将作为各地后续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对建设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普通高中  课程基地  名单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DA004-D0100-2011-107+常教基〔2011〕26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