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发〔2010〕16号
常州社区大学,各有关高校、高职校:
为进一步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提升社区教育品质,深度推进我市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经报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依托常州工学院、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艺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七所高校(高职校)成立常州社区大学首批分校。名单如下:
常州社区大学常工院分校
常州社区大学卫生分校
常州社区大学建设分校
常州社区大学铁道分校
常州社区大学艺术分校
常州社区大学刘国钧分校
常州社区大学旅游商贸分校
各分校成立后均作为我市社区教育基地,在常州社区大学的牵头协调下,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结合专业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科研,开发、实施适时、适需的社区教育课程,培养优质社区教育师资,向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教育服务,为我市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智力支撑。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社区大学 分校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