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人〔2009〕47号
关于徐锦珠等1061人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接常州市人事局常人职〔2009〕76、88、89号文件,徐锦珠等1061人经常州市中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上述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2009年7月14日起算。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师 职称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