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装〔2009〕10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市中小学示范图书馆检查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申报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评估细则(附件1)认真自查,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做好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2.以辖市(区)、局属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各辖市、区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申报截止日期:10月10日。
3.我局将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杨红芹,联系电话:86607039。
附件:1. 常州市中小学示范图书馆评估细则
2. 常州市中小学示范图书馆申报表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学 图书馆 评估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