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告
索 引 号:014109488/2008-00121
主题分类:义务教育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市教育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08-05-30
发布机构: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06-0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地点时间等作出了说明
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告
        2008年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已经结束,请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种类并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见常教人〔2008〕15号文件),带好本人身份证(单位集体代领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代领人身份证),于6月3日-6月5日到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州市劳动西路252号)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86900353。
  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于7月5日前到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州市劳动西路252号)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应届毕业生由学院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