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8-00065
主题分类:义务教育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教育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08]001号
产生日期:2008-03-13
发布机构: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04-2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对08年常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作出了说明
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08]001号
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081


 

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常高校、中专、职成校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2008年常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及周边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综治委,
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317印发


 

附:

2008年常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一轮平安常州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市综治委提出的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

一、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水平

1.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常州建设的要求和《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指导平安校园创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监控设施建设。各地要将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作为本地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明确学校周边治安防范组织工作职责,严格管理,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各中小学校要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要规范学校警务室管理,公安派驻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

二、认真排查影响学校治安和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3.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加强经常性的排查,倾听师生的呼声,关注师生的意愿。对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正当要求,要坚持按政策办事,依法办事,及时予以解决,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及时发现解决学校及周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稳定。

4.积极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或集中整治。严格排查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确立整治重点,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推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音像书刊点、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各类非法商业流动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上半年3-4月份,下半年9-10月份,至少要开展一次集中或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齐抓共管

5.加强综治工作协调配合。各地、各成员单位、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常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办法》要求,依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日常整治和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与要求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中,同时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检查、督促,接到交办、举报或发现学校周边环境问题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认真做好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考评,推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的形成。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6.加强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把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目标管理体系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工作专用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经费。

7.健全完善综治工作机制。要建立整治项目台账制度,采取逐月销账、年底总结的方式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并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和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学校及周边治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建立执法及时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协调管理工作合力。建立限期治理承诺制度,将学校和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满意度作为评估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社会参与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加强督查考评,狠抓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8.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综治工作督查机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工作督查,切实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各地本年度内要认真组织12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9.健全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健全考核机制,细化考核要求。对学校及周边整治工作走过场、整治效果差,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要取消评先资格。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较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