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人〔2008〕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2003年,常州市教育局颁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常教训〔2003〕10号)。该办法自颁布以来,经过各地、各单位共同努力,我市校本培训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全市校本培训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市教育局根据《关于评选常州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常教人〔2007〕53号)精神,精心组织了常州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评审,决定表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等65所单位为2003-2007年常州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具体名单见附件一),殷赪宇等102名教师为2003-2007年常州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加蓬勃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科学的方法积极投身校本培训工作,为全市校本培训工作和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2003-2007年常州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2003-2007年常州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校本培训 先进 表彰 决定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