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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春林等同志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教人[2007]0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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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人〔2007''''>〕29''''>号
关于吴春林等同志具备 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经评审,常州市实验小学吴春林等二十八位同志已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实验小学:吴春林、吉文佳。 ''''>二实小:丛雪、尤心韵、路叶娜、徐洁。 ''''>蓝天实验学校:戚燕其、陈清清、吴静、黄可、盛雪、陈松林、秦丽芬、陆海亚、薛素芹。 ''''>鸣珂巷幼儿园:李叶秋、范文棋、阚艳秋、张俪川。 ''''>机关幼儿园:林玲、徐超、俞丽丽、潘懿宁、段一奇、丁美娟、钱丹。 ''''>红溪实验幼儿园:
''''>二OO七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教师 职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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