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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常州市“自强好少年”的决定 常教基[2005]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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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特殊学校:
为了激励广大残疾儿童少年从小养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品质,我局于2005年4月开展了常州市“自强好少年”评选活动。经各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决定授予吴姗等20名学生常州市“自强好少年”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同学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要以他们为榜样,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四有”新人。 附件:常州市“自强好少年”名单 二○○五年五月十日
常州市“自强好少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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