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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程序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 |||||||||
''''>常教发〔2004''''>〕33''''>号
''''>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教育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程序制度》、《常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公开办理制度》、《常州市教育局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制度》、《常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投诉制度》、《常州市教育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度》、《常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文书案卷制度》等6''''>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向各行政许可相对人广为宣传,帮助我局接受社会监督。各辖市、区教育部门也应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可从本机关行政许可的实际出发,参照上述制度,制定和完善各自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 ''''>二OO''''>四年十
''''>主题词:''''>教育 ''''>许可制度 ''''>印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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