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启用“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印章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0-00117
主题分类:公安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公安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公办[2010]41号
产生日期:2010-11-22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0-12-0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启用“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印章
关于启用“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印章的通知

常公办[2010]41号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常公办〔201041

 

                        

关于启用“常州市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二大队、

三大队、四大队”印章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适应全国高速公路重新命名和编号后依法行政的需要,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速公路公安交巡警机构更名的通知》(常编办201081号)精神, 原“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沪宁高速公路大队、沿江高速公路大队、扬溧高速公路大队、宁杭高速公路大队”分别更名为“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为行使职责,方便工作,即日起正式启用“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印章,原印章自行作废。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印章管理  启用  通知                   (共印3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1122印发 

承办人:倪           核稿:朱            审稿:盛世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