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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第三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09]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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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第三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一、学习形式 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讨论。 二、学习时间 三、学习内容 (1)《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 (2)《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 (3)范燕青书记在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范燕青书记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双百双千”行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学习日”活动,采用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确保学习落到实处。 2.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认真查找分析单位、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各单位学习讨论情况请及时报市局政治部。 二○○九年六月四日 报送: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 承办人:蒋竹骏 核稿:姚亚军 审稿:孙 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