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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全市重点市场警务室建设的通知 | |||||||||
常公局〔2008〕152号
各辖市(区)局、分局,有关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业环境优化年”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市局《全市公安机关改进作风、创优服务、惠及民生“新八项措施”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决定在全市重点市场建设警务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重点市场警务室按照“三个一”标准建设,即一个警务室、一支治安保卫队伍、一套包括视频监控在内的技术防范设施。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重点市场警务室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职责
重点市场警务室派驻民警工作职责:
1.维护市场内部正常治安经营秩序,依法开展治安、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整治市场内的突出治安问题,开展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确保市场内部治安稳定。
2.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对市场治安保卫人员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培训,开展市场及周边地区的巡逻、值勤活动,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3.指导监督市场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和报警装置,提高科技防范含量,实现设防市场目标。
4.受理商户和客商的咨询和求助,调处治安纠纷,主动为商户和客商做好事办实事,营造助商亲商氛围。
5.及时受理和处置各类报警,依法查处治安案件,协助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通过防范管理工作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协助抓捕在逃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09年2月底前完成12家全市重点市场警务室建设任务,重点警务室派驻民警和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到位,建立警务室工作制度和派驻民警管理考核办法;2009年底完成全市其它重点市场警务室建设任务。
四、有关要求
重点市场警务室建设是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各方力量,指导市场按时完成警务室建设任务。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派驻重点市场警务室,加强对派驻民警基本素质、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以见警率、情况熟悉率、技防设施完好率、情报信息收集率、可防性案件发案率、群众满意率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加大对派驻民警的考核力度,考评结果与民警奖惩挂钩。
市局将每年对重点市场警务室组织一次考核和评比,对派驻工作5年以上,获市局表彰的民警,经审核后,可以其姓名命名警务室,并作为等级警务室推荐上报省厅。
2009年3月上旬,市局将对各地重点市场警务室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局经文保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市场 警务室 建设工作 通知 (共印10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4日印发
承办人:黄宏范 核稿:王和浩 审稿:黄跃进 |